通知公告
2019年高企認定的“風向”大變!你慌了嗎?
作者:admin 日期:2019-06-20 11:51:00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二條對高新技術企業給出了明確定義。
“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作為唯一一個委托省級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資質項目,對企業而言,不僅僅是稅收的優惠、資金的獎勵,更是榮譽的象征和軟實力的證明:
1、稅收減免
認定后的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來的25%降為15%,相當于在原來基礎上降低了40%。
2、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憑批準文件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辦理享受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更容易獲得國家、省、市各級的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將會是眾多政策性如資金扶持等的一個基本門檻。
3、國家級的資質認證硬招牌
高新技術企業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于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
4、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高新認定的企業,能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供有力的資質,極大地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5、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持續主創新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6、提高企業市場價值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7、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2018年高企未通過的原因
1)科技人員一票否決(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不低于10%)
采取措施:
①科技人員名單,盡量統計所有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指標不要剛好過線;
②科技人員必須入職繳社保或個稅183天以上;
③科技人員專業與學歷,理工類,允許少量非理工科相關專業的,但工作時間、工作經驗和相關職稱證可佐證;
④科技人員薪資水平處于公司整體或行業平均水平之上;
⑤研發組織架構完善合理,所設置崗位、職務清楚得當、安排合理;
⑥研發項目RD表中、項目立項報告和結題報告中的參與人員一致,任務分工一致
2)研發費用一票否決(收入在5000萬以下的,占比5%以上;5000萬-2億之間的,占比4%以上;2億以上的,占比3%)
采取措施:
①研發項目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對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的定義,具備一定的創新性和創造性(項目鑒定、科技計劃政府立項、產學研合作、相關知識產權申請等);
②研發費用結構合理,對于不同技術領域的研發活動結構明細特征各有不同;
③研發輔助賬或專賬規范合理,在年度審計報告、匯算清繳報告中進行披露,所披露數據保持一致。
3)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一票否決
采取措施:
①合同發票規范,檢測報告與產品說明要體現所定的高新技術產品;
②高新技術產品(PS表)論述跟技術領域的相關性貼切,產品的核心技術、關鍵指標、競爭優勢以及知識產權支撐突出,提升高新技術產品價值;
③產品是否太傳統,若太傳統,需借助第三方的產品認定、檢測報告等來佐證
4)創新能力評價不達標一票否決(成果轉化得分低)
采取措施:正確理解成果轉化
①是科技成果
②已經應用產生了效果
③與申報的技術領域一致
④轉化時間近三年
⑤不僅數量,還要質量,能實質性為企業帶來效益
5)創新能力評價不達標一票否決(財務分低)
2019年評審趨勢解析
1)對知識產權方面的考核越來越嚴格
表現A:國家抽查提出的問題匯總,近一半以上的問題與知識產權內容相關
表現B:2018年廣東省針對已通過高企進行知識產權情況抽查,發現部分企業并未按照高企要求的“II類知識產權在高企認定工作中只能使用一次”進行操作,對存在上述問題的企業要求進行情況說明
表現C:2018年高企網絡評審結果顯示,知識產權部分的得分普遍偏低
2)對企業資質、規模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
表現A:2017年網上申訴、現場答辯中,利潤為負、銷售收入小于200萬、職工總數少于10人的企業不予通過
表現B:各區域科技主管部門對于推薦至省廳的企業以及其提交的申報資料質量要求越來越嚴格,每一家均會進行現場考察,核查申報資料
3)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整體的邏輯性要求越來越嚴格
表現:專家評審、國家備案過程中,重點考核提交資料中是否體現“研發項目-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知識產權-技術領域“之間的相關性
4)成果轉化、組織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趨嚴格
表現:2018年高企網絡評審結果顯示,成果轉化和組織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簡單提供產品合同發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產學研合作、自建性質的研發機構,都不能獲取專家的認可。
大家都知道,在高企認定中有四大指標及其所占分值: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 20%
?企業成長性 20%
?知識產權 30%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30%
但是在申報高企的時候,這四大指標的材料不是簡單的羅列、湊數,在《認定管理辦法》中對各指標都有相關規定與要求,在這兒也就不用多說了,本文重點要說的是“邏輯性”。
《認定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本質是“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可以看出,企業“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如同企業管理圍繞“持續改進“一樣,企業科技活動是圍繞著”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而形成的一個”企業科技活動管理體系“。
那么,既然是一個管理體系,它必然有組織管理、資源管理、過程控制管理等基本管理。具體如下:
1)組織管理:組織管理主要是企業科技活動的組織架構。這是評價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水平的基礎條件。
2)資源管理:資源管理包含人力資源、研發場所、研發儀器設備、材料等。人力資源是《認定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中規定的企業科技人員,即“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也是上述組織架構中的人力資源。研發場所、研發儀器設備、材料包含研發活動中用到的材料、占用的研發場所和研發儀器設備等,在《工作指引》中,資源以研究開發費用構成的形式規定的,如場所和儀器設備的折舊和維修保養或租賃費用、材料費用、燃料和動力費用等等,就像企業管理中的成本構成一樣。
3)過程控制:過程控制包含為保障研發活動順利進行而做的研發活動相關的規章制度、過程管理制度等,如研發立項制度、項目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研發費用核算制度、科技人員的培養制度(培訓、引進等)等等。